通民救字[2005]59号
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科室:
我市已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天全国两支多雨带的一支,将覆盖我们内蒙古自治区全部,黄河、辽河、嫩江、额尔古纳河内陆河流域可能发生大的洪涝灾害,汛期救灾工作形势严峻。为做好我市汛期救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设定值班电话并上报市局。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大的汛情、灾情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带班领导以及当地政府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灾情。
3、要求各乡镇政府也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并指定民兵或干部应急分队,由旗县市区民政局做具体安排部署。
4、市局上班时间值班电话:8212283,双休日和夜间值班电话;8212356,传真:8212282、8212283;
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电话:0471─6964376、传真:0471─6922526。
此通知
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