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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智能化交通
系统建设项目实现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6月27日—29日,通辽市交警支队多媒体报告厅会议室人头攒动,来自国内的近20家客商代表正在参加在这里举行的科尔沁区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大会,同时,内蒙古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交警总队、市公安局、市政府采购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分别派了有关领导、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公开招标采购大会,与会代表共50余人。
随着通辽市经济的发展,智能交通是城市基础建设、城市功能发展和城市人文化以及涉及老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科尔沁区道路交通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人文化管理方向发展,为了向科技要警力方向发展,也为了促进通辽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构建通辽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拨专款1300万元,专门建设科尔沁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工程。系统工程由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子系统、道路监控和电子警察子系统、移动电子警察子系统交警指挥中心子系统等组成。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接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后,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按照《政府采购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认真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招标文件,搭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平台,目的是使采购单位采购到最先进、最科学、最领先的技术和产品,而使参加竞标的客商在公平有序的平台上去竞争、去发展,真正体现“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通辽市科尔沁区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3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实际完成合同资金总额930万元,就完成了预定项目的采购任务,节约财政资金370万元,节约率为28%,节约率创采购业务历史新高。
  一、主要作法
  1、成立专家领导小组。本次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是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的重要一项内容,一是专业性强,采购项目标底大;二是涉及面广,社会影响面大,是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通辽社会的重点项目工程。为了组织好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政府采购办和采购单位共同聘请有关评委和专家,研究制定了一套严密地行之有效的方法,依法组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特地从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交警总队聘请三位专家 临指导。专门成立了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组,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亲自担任组长,采购单位主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另外还从政府采购办专家库中专门抽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讲原则的评委,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研究制定招标文件和具体招标办法以及具体招标实施方案,及时组织招标采购;
  2、广泛宣传,公开发布有关招标信息。一是采购信息公开,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经报网站》、《通辽日报》、《通辽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刊登政府采购招标的信息;二是采购程序和过程公开,宣布公开采购程序和评标办法,在其它条件相同前提下采用低价中标的办法;三是采购结果公开,公开招标的结果当场公布,宣布中标人和落标人的原因,有质疑的当场由评委和专家进行解答,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由评委和专家评定的预中标人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3、实施政府采购准入证制度,遵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款,实行对供应商平等待遇;
  4、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和评委,在招标书的编写、评标办法的制定以及评标技术要求等方面依据专家和评委决策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制定;                        

  5、通过客商代表进行现场产品演示与陈述,产品的质量、价格、性能一目了然,最后专家答疑评定,评委会当场表决,最终采购单位采购到了设计科学合理、技术领先、科技含量高和质优价廉、服务优质的顶尖技术和产品,采购中心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严把了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三个重要的关口。
  二、取得成效
  1、认真贯彻和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兼顾效益、效率和物有所值的原则,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2、认真履行政府采购职能,实行窗口优质服务,搭建政府采购平台,竞争择优,实现阳光采购,打造政府采购品牌,实现超值黄金采购。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认真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构建和谐通辽社会促进经济大发展的指示精神,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治市政策的贯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做到优质服务,净化了服务窗口,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廉洁度,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进程,积极工作,大胆开拓,勇争先锋,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一流超值黄金政府采购品牌;
  3、为供应商提供了合理有序的商业竞争环境,有利于优势企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确定中标人的根本标准是要靠实力、靠技术、靠信誉、靠质优、靠服务;
  4、通过邀请市人大财经委、市纪检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采购单位及主管部门、法律顾问等监督部门,对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督,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强化了财政监督,抑制了采购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5、节省了政府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建设项目采购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300万元,实际完成采购合同资金总额93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70万元,节约率为28%。。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从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近三年的时间里,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关怀指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采购工作已经由点到面全面铺开,所涉及的项目、行业和种类也由单一到多元,政府采购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今后,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政府采购事业一定会蓬勃发展,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努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事业的春天正向我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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